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要求,围绕“巩固、拓展、创新、提升”工作目标,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推进温岭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温岭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信息公开
成果展示
制度规范(已归档)
工作推进
重大建设项目(已归档)
公共资源交易(已归档)
义务教育(已归档)
户籍管理(已归档)
社会救助(已归档)
养老服务(已归档)
公共法律服务(已归档)
财政预决算
就业
社会保险
城乡规划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生态环境
保障性住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农村危房改造
市政服务
城市综合执法
涉农补贴
公共文化服务
卫生健康
安全生产
食品药品监管
税收管理
扶贫
救灾生产
统计领域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
新闻出版版权领域
广播电视领域
旅游领域
交通运输
水利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