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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中心
机构简称: 市金融工作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地方金融业的意见和部署;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本市金融发展相关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在温岭的金融管理机构的联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在温岭的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创造条件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

(三)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和融资平台为温岭经济建设尤其是重点工程、主要产业、重点区域和中小企业、“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负责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

(四)参与推动温岭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协调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引导本市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参与推进金融体系建设。

(五)推动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推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

(六)协助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参与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协助全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七)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城乡规划展示馆3楼
邮政编码: 317500
Email地址: wlsjrb@163.com
公开电话: 0576-81625867
监督电话: 0576-81625867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