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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简称: 经济开发区
机构职能:

(一)设立党政办公室(挂滨海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文书处理,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修改;承担文秘、档案、保密、安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做好政策调研,并提出对策;负责做好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有关会务、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指导协调开发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各项资金的调度平衡以及资金筹措,编制财务概预算和收支计划;负责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指导直属企业财务管理、会计

人员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汇总编报企业的财务报表;负责区内各类行政事业性收缴工作;参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负责滨海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指导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承担区内下放权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和企业项目代办等事项服务,以及涉及多部门办理事项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二)设立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做好计划的分解落实和检查考核;综合分析区内经济运行情况,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协调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收集、处理和发布经济技术信息;负责区内企业的经济指标统计,推进绿色制造、数字化改革、科技创新、生产技改、现代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内各单位、企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社会事业规划、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文旅体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应的年度计划;负责民政、人口发展、社区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设立招商引智局。

负责拟订滨海新城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包括一、二、三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统一招商相关政策,编制开发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对外宣传和推介,承担对外招商、投资促进、项目洽谈跟踪、招引落地和投资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招才引智,抓好产业人才、项目人才等培育培养,承担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拟落地项目有关申报、审批、审核、土地出让等前期工作;负责及时做好项目跟踪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总体布局会审,保证项目建设合乎规划要求;负责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项目月报表制度;统计项目落地进展情况;负责项目相关结算工作。

(四)设立建设开发局(挂生态环境局牌子)。

负责编制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编制区内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区内道路、市政、环保、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开展人防设施、地下空间、管线、海绵城市及监管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监察、水灾灾害防治等水利工作;负责区内河道、湖泊、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参与区内生态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和旅游度假等服务性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建设工程的项目报批、招投标和工程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五)设立应急管理局。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区内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区内政策处理工作;负责区内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及企业劳资纠纷调处化解、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区内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上级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调查、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报告、统计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配合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区内防台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管委会松航路1号
邮政编码: 317509
Email地址: wljjkfq@163.com
公开电话: 0576—86780258
监督电话: 0576-8678025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8:30—12:00,14:00—17:00 冬8:30—12:00,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