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机构简称: | 温岭市住建局 |
机构职能: |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计价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直管公房、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6、拟订全市城乡建设事业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市城乡排水、燃气、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城市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8、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台州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镇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城市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市管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及涉及到的相关行政许可。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9、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10、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1、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2、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13、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14、指导与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7、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 |
机构地址: |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 |
Email地址: | wlzjjjd@163.com |
公开电话: | 0576-86143829 |
监督电话: | 0576-80689069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