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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财政局
机构简称: 市财政局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联系电话:0576-86086500

一、职能配置

1.    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 参与制定有关经济政策, 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 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 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财政、税收、 财务、 会计、 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其他有关政策。 指导全市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3.    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 受市政府委托, 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 完善市对镇(街道) 的转移支付制度, 指导全市镇(街道) 财政工作。

4.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财政票据。 监管彩票市场, 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5.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组织制定财政专户、 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 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 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 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6.    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推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7.    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 款业务。

8.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    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 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 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工作。 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11. 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 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参与拟订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 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 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 绩效目 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13.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 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14. 根据市政府授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15. 按照出资人职责, 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 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标准等。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

16. 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经营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 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 评估监管、 清产核资、 统计、 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 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17. 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根据市委授权,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 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8. 完成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 职能转变。

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一预算分配,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 标准科学、 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 完善监督制度。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2)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 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 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    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 规范资本运作, 提高资本回报、 维护资本安全, 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    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 改进监管方式, 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 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    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 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20. 有关职责分工。

1)    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负责非税收入账户、 收缴方式、 退付退库等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 会计和统计核算、 缴费检查、 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 收缴信息。

2)    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邮政编码: 317500
Email地址: wlsczj@126.com
公开电话: 0576-86086500
监督电话: 0576-860866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