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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20 15: 12 信息来源: 城南镇 浏览次数:

各办、各管理区: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4月底前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城南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城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

 

城南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文号

印发日期

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三统一编号

清理

结果

1

南政[2020]75号

2020.6.10

关于印发《温岭市城南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城南镇

人民政府

JWLD99N-2020-0001

继续

有效

 

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文号

印发日期

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三统一编号

清理

结果

理由

1

南政[2021]88号

2021.6.7

关于做好2021年城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城南镇

人民政府

JWLD99N-2021-0001

失效

已过

适用期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