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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7 14:50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工作传承创新发展,成功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根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同意杭州市等13个市、县(市、区)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的批复》(浙中医药〔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576-86128026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温岭市人民政府512办公室

附件:

1.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7日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