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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机构简称: 温岭市供销社
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三)协同公安部门行使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行业管理职能。

(四)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维护下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社员的合法权益。知道社办企业、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努力开拓农村市场。

(五)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兴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引进新的经营业态,努力开拓农村市场。

(六)代表本级联合社参加上级联合社的各项活动。

(七)负责改制前供销社系统离退休人员和改制身份置换后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受市政府委托管理集体商业。

(九)负责处理原供销社系统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和遗留问题。

(十)承担市农合联执委会的相关职能。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南路32号
公开电话: 0576-8611515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