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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机构简称: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机构职能:

      温岭日报社和温岭广播电视台整合组建温岭市融媒体中心,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挂温岭日报社和温岭广播电视台牌子,归口中共温岭市委宣传部管理。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温岭市融媒体中心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偏离公益目标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职责是:

(一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和政府喉舌功能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民生,开展全市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传统与新兴媒体开展舆论导向正确、传播手段先进的主流宣传。

(三加强对外新闻宣传,开展对外新闻媒体联系联络,做好向上级新闻媒体选送视频节目、新闻稿件工作,提高温岭的知 名度、美誉度。

(四负责全市新闻信息的安全发布、报纸安全出版和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安全播出、设备设施的技术安全防范工作。实施国家有关广播电视、新媒体技术政策和标准;研究 制定新闻媒体产业发展办法,紧跟时代发展,做好传播媒介的科技升级,充分挖掘各类媒体资源,抓好新技术新产业的引进、开 发和应用,切实增强综合发展能力。

(五负责全市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宣传争先创优,提升专业人员 队伍整体素质。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61号
邮政编码: 317500
Email地址: wlsrmtzx@163.com
公开电话: 0576-89665008
监督电话: 0576-8966512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