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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民政局
机构简称: 温岭市民政局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温岭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

 

 

联系电话:0576-86141938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精减下放老职工的救济和由民政代管的退休及遗属困难补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地名地址管理。指导、管理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管理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库移民扶持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五)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机构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
公开电话: 0576-86141938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