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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4-03-2808:24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农村宅基地管理科
工作职责:

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办公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
联系电话: 0576-86086338
岗位责任人: 陈建慧
公开电话: 0576-8608633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