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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2 17:08: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横峰街道江厦大港两侧绿道提升工程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温发改证【2022】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温岭市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横峰街道江厦大港两侧绿道提升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绿道966㎡、栈桥绿道405.9㎡(含44根钻孔灌注桩18米长),不锈钢栏杆249m,沿河园路336.15㎡,休闲广场小品,出入口标识牌等,详见报告书。
2.2 计划工期:2022年10月8日前完工。
2.3 本工程预算价:2642402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5点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12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8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四楼东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网上报名资料须跟纸质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因国内疫情严峻,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峰街道宅前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3932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添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上林路一号
联系人:范子云 联系电话:0576-81768857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投标人员请提前了解横峰街道相关要求、提前到达投标现场并综合考虑目前防疫要求,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或其他原因等导致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招标文件(温岭市横峰街道江厦大港两侧绿道提升工程).docx
20220621153736558预算(温岭市横峰街道江厦大港两侧绿道提升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