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三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6-01-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技术保障科

字体:[ ]
分享至:

1月6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法制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能力水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出席讲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成果,对于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其组织机构和行为、维护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讲座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张小安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历程和意义,法律的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法律的主要制度贡献和亮点,以及下一步宣传贯彻该法的建议作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解读。讲座既有对法律条文的精准阐释,也有对实践工作的深入思考,对准确把握法律内涵、依法履行监督和支持职责、推动法律在我市落地生根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法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关键环节,着力推动法律核心制度落地见效;要依法履职尽责,凝聚法律实施的工作合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为新时代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要以此次讲座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三农”工作的能力,为不断发展壮大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