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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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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消纳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修编了《温岭市建筑垃圾专项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规划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7月1日。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反映(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温岭市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0576-81761225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 温岭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5-2035年)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