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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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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温岭市住宅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范围
本次公示涵盖全市482个住宅小区,包含各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的年度收支、收益及累计结余等关键信息,全面反映2025年度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状况。
二、统计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公示期限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和燃气管理科(物业)反映(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