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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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学前〔2026〕24号
各镇(街道),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优化布局。立足我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教育局统筹谋划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通知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积极应对当地出生人口变化和幼儿园布局优化情况,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统筹学前教育资源;组织实施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就近就便,长幼随园。公办幼儿园按照划定招生服务区规范招生。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区域,实行分批有序招录。推行“长幼随园”便民服务举措,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入园入托创造条件。
(三)适龄优先,免试入园。优先保障3至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严格执行幼儿园免试入园规定,除健康检查外,严禁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面试。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托班、中大班:托班适龄幼儿及中、大班插班生不纳入本次网上报名范围。有入园需求的家长,请关注相关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直接咨询幼儿园。
三、时段安排
(一)报名时间
第一时段:5月28日至5月31日;
第二时段:6月12日至6月14日。
第一时段未被录取、逾期未报名的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第二时段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每名幼儿同一报名时段仅限填报一所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各幼儿园入园具体条件和要求,以该园招生公告为准。
(二)审核录取时间
第一时段:6月1日至6月11日;
第二时段:6月15日至6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网上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登录方式一: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定位“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选择“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入园”或“温岭市民办幼儿园入园”——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温岭市内幼儿园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填报。
登录方式二: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个人用户登录——进入“温岭市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温岭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登记”或“温岭市民办幼儿园入园登记”,选择温岭市内幼儿园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各类需求。依规做好优待政策适用对象子女入园安置工作;对于持证残疾幼儿做到应收尽收。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核定招生计划的,可先在集团化幼儿园内统筹调剂,仍无法满足需求的,由市教育局结合镇(街道)资源布局,跨区域统筹调配,保障招生供需平衡。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核准的班额组织招生。市直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经属地镇(街道)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报各镇(街道)幼教办审核备案。
(三)严格收费管理。各幼儿园要遵守收费相关规定,严禁提前预收费;严禁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严禁民办幼儿园以给予“折扣”、优惠预存、老带新返利等方式变相跨学期预收费。
(四)优化服务措施。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以服务学生、方便家长为宗旨,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咨询和来访接待工作。对于在线报名有实际困难的家长,各幼儿园要提升入园报名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努力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附件:温岭市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联系表
温岭市教育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