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温岭市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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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2026〕17号

各中小学:

为提高我市青少年航空科技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水平,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温岭市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比赛主题:空天报国航苗起步

三、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浙江省航空航天学会

(二)主办单位: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温岭市科学技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温岭市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

(四)协办单位:浙江航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五、比赛项目

1.无人机个人越障任务

2.无人机接力越障任务

3.无人机装调运输任务

4.无人机第三视角竞速

5.无人机灭火任务飞行

6.无人机足球(150空心杯组)

7.无人机编程挑战赛

六、参赛规则

学生按照选拔赛参赛报名要求进行报名,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附参赛学生本人学生证照片。正式比赛前,参赛学生须携带本人参赛证与裁判教师进行确认,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比赛,如有不符,则取消参赛资格。学生如丢失参赛证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参赛,须出具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

七、组织方式

(一)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不向学生及教师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师生的差旅,保险及食宿费自理。

(二)每个项目报名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学生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1000人以下的报名人数不超过7人,航空特色校每个项目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部分赛项接受兼项报名,每人最多可报2项。

(三)大赛只接受中小学校(含中专与职高)、科技馆、青少年宫中心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校须在4月20日前完成报名,报名邮箱:974780117@qq.com。

八、奖励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每个比赛项目和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按实际参赛人数占比,分别为10%、20%、30%,大赛将颁发奖杯(团体赛)、奖章和证书,旨在鼓励青少年参加航空科普活动的积极性。

(二)教师辅导奖:获奖选手的辅导教师,有资格获评“优秀辅导教师”奖。

九、其他

(一)大赛设立地区组委会,负责地区选拔赛管理,组委会负责组织地区赛并推荐优胜选手参加浙江省赛。

(二)地区选拔赛组委会依据《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地区赛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三)部分赛项接受兼项报名,最多可报2项。大赛是多项同时开展,如遇比赛时间冲突,参赛选手及时向裁判员说明情况。

(四)大赛设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选派。

(五)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在成绩公布后第一时间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裁判组提出申诉。

(六)各参赛代表队领队负责本队的参赛组织工作,按要求参加领队会议,服从组委会和裁判委员会的安排;同时负责本队参赛纪律,精神文明,环境卫生等教育工作。

(七)参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需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对参赛器材进行违规改装,不得使用不符合比赛规则要求的器材,凡是危及安全、妨碍比赛的装置,裁判长有权禁止使用。

(八)联系人:王梦飞,联系电话:655271(教育网);章佳诚,联系电话:676158(教育网)。


附件: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飞行操控赛比赛规则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温岭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8日


温教技〔2026〕17号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温岭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温岭市选拔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