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温岭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项目评选之“三优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字体:[ ]
分享至:

温教办函〔2026〕31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培育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挖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涵,拓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途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温岭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项目评选之“三优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三优成果”申报仅限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成果。包括优秀科研成果、优秀辅导课设计方案、优秀个别辅导方案三大类。各类评审成果请同时提供成果申报书及评审活页一式三份。申报类别说明如下。

(一)优秀科研成果:应侧重具体操作以及实际成效,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

(二)优秀辅导课设计方案:方案要求提供教学设计、教学反思与课堂实录,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教学设计包括设计理念(理论基础、主题理解、学情分析等)、辅导目标、辅导对象、活动准备、辅导过程(具体环节设计、各环节设计意图),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画面与声音清晰,由教师个人录制,不剪辑教学过程,不添加后期制作效果,MP4格式,容量1G以内,分辨率1280*720及以上。

(三)优秀个别辅导方案:案例应体现恰当的辅导理念,有辅导过程记录及反思,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同时提供“一生一策”帮扶记录表。

各类成果申报人应保证成果的真实性,须提交成果查重结果等证明材料,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市教育局将通报各校,同时当事人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市优秀项目评比。

三、名额分配

为保证尽可能多的学校参与,原则上每所学校各类成果限报一项,省级示范性心理咨询室、省一级心理辅导站可加报一项。请各校严格控制各类成果的申报名额,超出部分将在评选时随机剔除。

四、材料上送要求

(一)请各校心理健康负责人分类汇总本校的优秀成果评比材料,包括申报教师填写《“三优成果”评选·成果申报书》(附件1)并附订《“三优成果”评选活页》(附件2),A3骑缝装订一式三份,由学校审核盖章并附“一生一策”帮扶记录表(附件3)、成果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于2026年8月20日之前交市教育局基教科412室。同时,将“三优成果”申报书附评选活页电子版、查重报告、汇总表等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指定网盘(具体另行通知),成果申报书附评选活页电子文档以“学校+姓名+三优成果类型+标题”命名,汇总表以“学校+汇总表”命名,上传网盘的压缩包以“学校+姓名+三优成果类型+标题”命名。

(二)“三优成果”申报书附评选活页电子版统一用word文档,A3骑缝装订,正反面印刷,页码居中,评选活页正文用五号宋体。

五、其他

市教育局将于2026年8月组织专家对送报材料进行分类评选,根据报送材料的优劣按奖项设置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上送台州市参加“三优成果”评比。联系人:李佩贞,联系方式:13858632113、662113(教育网)。


附件:1.“三优成果”评选·成果申报书

             2.“三优成果”评选活页

            3.温岭市“一生一策”帮扶记录表

            4.“三优成果”汇总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温教办函〔2026〕31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温岭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项目评选之“三优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