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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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职称评审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课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参加职称评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要求2024-2026年每年度课程均不得少于18学时(截至2026年8月31日),证书样张参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三、继续教育学时档案统一通过“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 (http://jxjy.rsj.zjtz.gov.cn) 打印;学习则登录“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https://zjjxjy.tzvtc.edu.cn/),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
附件:1.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档案证明(样张).docx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