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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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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主体:温岭市大昌水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宗德,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81736039274W。
不良信息主体因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于2026年2月6日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台环(温)罚〔2026〕5号。
现不良信息主体向本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拟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108号;电话:0576-88581157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