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结果公示4

发布日期: 2026-07-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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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结果公示4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8 号)、《台州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与分配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台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231)等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对辖区内的工业排污单位开展了“十初始排污权核定分配。现将本次需重新分配初始排污权的7家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710-2026724日(15天)。公示期间如有疑义,可书面向我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视为无意见。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综合科刘航洋           

联系电话:86102305

联系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三、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台州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6710

 

 

 

 

序号

排污单位名称

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

排污权

指标

(吨/年)

排污权有效期限

1

浙江劳士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D

0.216

2026.1.1——2030.12.31

氨氮

0.011

2026.1.1——2030.12.31

SO2

0.042

2026.1.1——2030.12.31

NOX

0.417

2026.1.1——2030.12.31

2

浙江鱼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OD

0.164

2026.1.1——2030.12.31

氨氮

0.008

2026.1.1——2030.12.31

SO2

0.016

2026.4.15-2030.12.31

NOX

0.043

2026.4.15-2030.12.31

 

合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