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华初请求辞去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6-01-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技术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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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陈华初辞去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请求,并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