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台期间禁止“讨小海”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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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防指防台风应急响应要求,请相关镇、部门尽快落实以下管控措施,严禁“讨小海”人员堤塘外作业:

一、松门、箬横、新河、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要组织人员,落实责任,对“讨小海”人员进行全面排摸,做好劝导工作。

二、各镇要在防台响应等级解除前,派出管控人员在“讨小海”出入通道值守,禁止人员进入,并加强对属地纳规船管理,严查涉渔“三无”船舶

三、属地镇要组成巡逻队,全天候开展巡逻。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要加强堤塘沿线巡查,严禁“讨小海”人员堤塘外作业。

四、管控人员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2026年8月25日

温岭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