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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7-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交警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在锦屏路锦江百货中央隔离开口处增设限制性交通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6年7月10日起每日16:00至19:00,锦屏路锦江百货中央隔离开口禁止北往南车辆左转和掉头。
特此通告。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