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835J/2026-10106709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 发布单位: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B0105号建议的答复
林颖倩代表:
你在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简化重度残障瘫痪群体购药流程、杜绝重复现场核验的建议》(第2026B010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重度失能残障人员购药备案豁免制度”的建议
当前,我市一、二级重度肢体残疾、长期卧床完全失能参保对象多数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需要长期高频配药,按照《关于规范代购药登记管理的通知》(台医保中心发〔2023〕5号)规定,外伤或慢性疾病患者、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处孕产期女性等行动不便人群,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代购药的参保人,均可享受代购药服务。代购人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提供代购药凭证或登记填写代购药登记单,定点医药机构经仔细核实后,即可为其提供代购药服务,无需本人到场,无需现场人脸核验。
二、关于“统一规范定点药店代办购药服务标准”的建议
台州市局明确备案特殊群体代办购药统一政策口径,严禁药店对已备案对象拒绝医保结算,不得自行增设额外核验门槛。同时已将特殊群体便民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年度协议考核、星级评定。对机械执行政策、随意拒办、增加群众办事负担的药店,按医保服务协议开展通报、扣减考核分数、协议处理。
三、关于“打通处方流转渠道,实现续方购药全程简化”的建议
我局联合卫健部门优化电子处方流转平台,针对重度瘫痪慢性病患者,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线上复诊续方,推动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减少失能群众家属往返医院排队开方,实现少跑腿。
四、关于“推广医保网订店送服务,实现重度残障群体送药上门”的建议
受省级医保平台规则限制,现阶段全市暂无法普遍开展现线上医保结算购药,以线下优先落实代办备案制度作为主要便民举措。目前,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推出互联网医院2.0,针对复诊患者提供网上购药、送药到家服务,支持医保线上直接结算,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出行难、购药难问题。
五、关于“优化监管模式,构建便民与风控并重的管理体系”的建议
我局已建立事前备案、事中留痕、事后核查精细化管理机制。一是推动医保、残联、民政失能等级评定数据共享比对,精准识别服务对象。二是要求定点药店完整留存代办人信息、授权备案资料、购药处方、代办登记台账。三是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筛查、随机现场抽查、入户回访等方式开展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冒名购药、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六、关于“强化政策宣传与行业培训,确保政策全面落地”的建议
我局定期组织全市定点药店从业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纠正简单化、一刀切执行身份核验的做法,准确把握特殊群体代办政策。同时依托镇街、村社、残联基层阵地,通过政策告知单、网格员入户宣传,向重度残障、失能家庭宣传代办备案办理条件、渠道、材料,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0576-80610601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