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1687G/2026-1010564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6〕95号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5部门关于抓好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6-05-25 09:46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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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部署,夯实粮食安全生产底盘,提升农户生产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9.0万亩、总产量11.74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13.37万亩、总产量5.94万吨,大豆播种面积1.5万亩、总产量0.27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1万亩、总产量0.14万吨:其中油菜播种面积1.05万亩、总产量0.136万吨。足额落实地方稻谷、成品粮、食用油等主要粮油物资储备;常年储备生产应急水稻种子20万公斤,油菜种子200公斤,农药7.5吨,化肥1550吨。

各镇(街道)全年粮油作物播种面积稳定保持在“十四五”末水平以上。

二、提升粮油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一)强化耕地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田长制+耕地智保”实战实效,夯实“人防+技防”耕地保护体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全面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7年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含储备区)达24.2万亩。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使用管护,统筹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实施土壤健康行动,推进盐碱地综合治理,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和产出能力。加强冬闲田综合利用,提高耕地利用率。

(二)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动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开展粮油产业“领头雁”、农机一线“专家”“粮二代”等技术骨干专项培训,为粮油产业提供人才支持。

(三)完善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粮油产业发展需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合理规划布局,打造5公里农事服务圈。围绕水稻、油菜等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能力,叠加数字农业、秸秆收储等服务功能。提升现有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插秧服务能力,支持机插育供秧站点建设,鼓励创新开展农机租赁、托管等服务模式,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到2027年,建成1个农事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2个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35个农事服务点,形成“共享农机作业、共享农技服务、共享农资配送、共享农产品推广、共享农耕文明”的现代化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粮油生产农事服务功能全覆盖。

(四)加强新品种引进试验和集中育秧基地建设。按照“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四步走的原则,每年引进10个以上新品种,搭建2个以上品种展示、5个以上品种示范基地,集中展示产量、品质、抗病、抗逆等核心性状,为品种更新换代和生产主体提供“看禾选种”平台。把推进集中育秧建设作为补齐育秧能力不足短板的重要措施,到2028年,力争建成20个集中育秧基地、总面积500亩、单批次育秧能力5万亩以上,着力构建“万亩1基地”的格局,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种子质量合格率均达98%以上。

(五)大力提升粮油生产农业机械化水平。健全农机和农艺技术融合,形成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机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大力推广机械栽插,着力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最后一环节。重点强化水稻油菜机插和油菜大豆机收等薄弱环节,大力推广精量化播种、精细收获减损技术。到2028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水稻机收损失率控制在1.8%以内。

三、完善扶持政策

(六)稳定种植补贴,提高机栽补助。按上年实际种植申报面积,根据国家下拨资金,按照“种者有补、多种多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对所有粮油种植主体给予农业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达到标准的生产主体给予规模种植补贴,当季种植大小麦50亩(含本数,下同)以上、早稻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90元;当季种植晚稻50亩以上的,连作晚稻每亩补贴38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300元;当季种植大豆、番薯、马铃薯、高粱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20元;当季种植油菜面积2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栽插的主体,按大田实际栽插面积早稻、晚稻每亩分别补助130元、140元。

(七)落实收购和订单奖励。严格执行省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早稻订单奖励政策,每百斤奖励30元;落实晚稻储备订单16000吨(含“五优联动”订单),每百斤奖励20元。对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的等外粮,由粮食、农业和财政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进行收购,等外粮不享受订单奖励。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早稻谷的规模种粮大户,发放预购定金。实施水稻订单良种奖励,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良种的种子生产主体,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补助,每百斤常规水稻补助30元,晚稻每亩最高奖励240元。省级、台州市级订单按上级文件执行。

(八)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推行政策性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实施大麦、油菜种植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对规模化种植主体符合条件的生产贷款,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支持政策。

(九)支持设施建设。整合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根据“政府主导、主体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列入省级以上粮油产业提升的建设项目,财政再按不超过上级补助资金的50%配套。

四、提升生产水平

(十)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活动,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加强粮油生产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和专题培训,水稻良种覆盖率98%以上。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主产镇打造万亩高产实施区、千亩示范片和百亩提升方,形成梯度示范体系和示范效益,每年建立市级以上粮油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方)3个、绿色高产高效提升方30个以上。

(十一)推进粮油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广使用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 强化应用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鼓励秸秆还田和离田资源化利用,减少单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对应用备案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的主体分别给予180元/吨、100元/吨补助。对全市种植主体提供免费的测土服务,对在安全利用区种植水稻的主体提供免费的低积累种子。

五、推进粮油全产业链建设

(十二)扶持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和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建立以订单、合同、股份等为纽带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推动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重点扶持一批有生产基地、加工设备、注册商标、销售渠道并带动小农户种粮增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好粮油”品牌。对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建造仓储、购置烘干设备和冷藏设施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

(十三)提升农事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推广“1+N”共建共享服务模式。对拥有稳定经营场所和一定设备,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建有10亩(含)以上水稻育供秧基地的主体,按实际育秧数量,给予每盘1.2元补助。对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以申报制的形式开展补助,按照服务组织有效作业面积4-6万亩次、6-8万亩次、8-10万亩次、10万亩次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5万元、20万元补助。‌

(十四)加强储备管理。全面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优化储备品种结构,稻谷等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中晚稻比例不低于40%。有序开展储备轮换,月末储备粮实际库存不得低于储备规模的70%。加强地方储备粮外地代储监管,代储储备粮数量不得超过储备规模总量的20%。

(十五)搞活市场流通。加强与市外粮油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粮油源基地,畅通源头渠道,确保有效供给。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应急保障中心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粮油应急保障能力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完善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鼓励倡导社会多元主体自主储粮。深化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粮食收购服务主体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加快形成“产购储运加销”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粮食生态体系。推进“五优联动”扩面提质。

(十六)加强木本粮油全产业链发展。牢固树立大食物观,大力发展森林食品,支持木本粮油种植基地建设,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推动木本粮油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完善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链条;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木本粮油产业科技含量,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推动木本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提升数字化应用。应用“浙政粮安” “浙农种业”“浙农服”等数字化平台,实时掌握粮食生产动态。推进补贴申报、面积核实等数字化“粮补直达”应用,进一步提高粮油补贴资金发放的时效性、精准性、规范性。深化“温岭掌上农机”应用的迭代升级,推进服务数字化,加强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政策落实、防灾减灾等在线服务。鼓励经营主体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数字农场建设,提升粮食生产数字化水平。

(十八)倡导农业防灾减损。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沟通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落细防灾救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因灾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加强病虫疫情科学防控,持续推进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强化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白叶枯病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加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大力推行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1%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扎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各部门、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扎实落实政策扶持,毫不放松抓好粮油生产。要牵头研究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根据生产实际,紧盯目标任务,制定有力、切实可行的稳面积提单产政策措施,加大生产投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将年度粮油种植计划和面积落实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完成年度粮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我市粮油自给能力。

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粮油生产实际,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政策明白纸”等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解读各项惠农政策,传递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农抓粮的决心,坚定抓好农业生产的恒心,提振农民种好粮食的信心。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订单、送农技、送农资、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惠农服务活动,为农户做好粮油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工作。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有关粮油产业扶持补贴政策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省和台州市对粮油产业扶持政策有明确规定或调整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王宏辉;联系电话:15990661811,633842。

附表:温岭市粮油生产保供基本目标任务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商务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5月15日


温岭市粮油生产保供基本目标任务











单位:亩、吨

镇/街道

全年粮食

其中:早稻

其中:大豆

油料作物

其中:油菜

播种面积

总产量

播种面积

总产量

播种面积

总产量

播种面积

总产量

播种面积

总产量

合 计

290000

117423.8

133700

59446.5

15000

2700.0

11000

1430.0

10500

1364.8

太平街道

200

82.3





50

6.5

50

6.3

城东街道

1400

601.1

400

178.0



100

13.0

100

13.0

城西街道

200

80.0





50

6.5

50

6.5

城北街道

1900

819.4

700

301.5



50

6.5

50

6.5

横峰街道

2910

1269.8

800

346.0



50

6.5

50

6.5

泽国镇

26230

11453.5

11500

5107.5



1500

195.0

1400

182.0

大溪镇

22170

9823.3

9500

4217.5

50

9.0

1500

195.0

1400

182.0

松门镇

40050

16866.7

28600

12717.0

400

72.0

500

65.0

500

65.0

箬横镇

83810

32456.0

43100

19179.5

7900

1422.0

900

117.0

800

104.0

新河镇

42950

18197.6

20000

8900.0

1100

198.0

400

52.0

400

52.0

石塘镇

1330

527.3

200

89.0



50

6.5

50

6.5

滨海镇

18610

7768.7

8500

3782.5

800

144.0

250

32.5

250

32.5

温峤镇

10940

3948.8

2200

979.0

500

90.0

200

26.0

150

19.5

城南镇

12820

5210.1

2400

1068.0

600

108.0

4600

598.0

4500

585.0

石桥头镇

12710

3912.3

3400

1513.0

3500

630.0

200

26.0

150

19.5

坞根镇

11770

4406.9

2400

1068.0

150

27.0

600

78.0

600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