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107/2026-10104999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教办函〔2026〕11号
  • 成文日期:
  • 2026-03-04
  • 发布单位:
  • 市教育局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纳随迁子女转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4 16:42 信息来源: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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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工作要求,温岭市教育局决定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政策保障举措,统一为未转学成功的持有温岭市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安排就读学校服务。

一、转学对象

还未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持有温岭市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报名时间

3月4日—3月10日。

三、报名地点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188号4楼402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

2.父母任意一方或本人居住证原件(可通过手机APP现场查询形式提供)。

五、录取办法

市教育局基教科将根据家长意愿,并结合市域内学校学额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