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081000000/2026-10105014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发布单位:
关于确认温岭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6-03-06 10:28
信息来源:技术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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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将温岭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温岭市司法局重新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附件:温岭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附件
温岭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种类 |
1 |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 | 法定行政机关 |
说明: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投诉电话为0576-12345;
2.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责事项清单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owerresponsibility?siteCode=331081000000&activeTa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