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送 达(胡明生)

发布日期: 2026-01-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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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生(3**************4)

你方在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案,本机关执法队员2026年1月13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你的户籍地址邮寄编号为温综执催告字〔2025〕第000006号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该件因未能找到收件人被退回。你方手机号拨打后显示为空号,调查人员亦无法与你本人取得联系。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文书。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1月20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温综执催告字〔2025〕第0000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