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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53L/2025-111895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安全_old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25-08-22 17:02: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为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严厉打击误导消费者、损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以及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工作要求,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即日起将开展为期11个月的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
整治范围
1.凡是温岭市辖区内广播电视媒体发布的医药广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属虚假宣传医药广告。
2.无科学依据宣称可治愈治愈中风偏瘫、高血压、糖尿病等急慢性疾病或疑难杂症。
3.夸大功效或使用虚假概念,使用“药到病除”“一针见效”等绝对化语言,或虚构“祖传秘方”“量子科技”等无法验证的概念。
4.伪造专家或患者证明。雇佣人员扮演医生、专家、患者等形象作疗效证明,或以虚假身份在多渠道重复出现骗取信任。
5.虛构治愈案例或数据,编造康复案例、伪造治愈经历,利用虚假对比照片或视频误导观众。
6.借助产品成分功能,暗示或明示药物可夸大治疗与保健作用。
7.变相发布医药广告,以医疗养生、生活服务等节目形态推销医药产品,全程引导购买。
8.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称“三品一板”)广告时,未按规定审批或者注册,或对市场监管门审批或者注册通过的广告版本进行剪辑、修改,擅自增加将效描述、隐瞒毒副作用、扩大适应人群等。
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0576--86108504
投诉信息邮寄地址:
温岭市方城路58号(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