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即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发布日期:2025-07-07 09:49: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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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调整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优化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


“一步到位,非常快速、便捷。”7月3日,在我市某一企业上班的朱女士,生育后通过申请,领到了一笔23000多元的津贴,这笔钱还指定打到她的银行账户里,“出院的时候扫码登记一下,过两天就收到了,生育津贴是实实在在拿在我们自己手里的。”


按照《通知》,参加浙江省内统筹区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女职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


对此,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在各医院就诊的生育住院分娩参保女职工,通过浙里办扫“浙江省生育登记”二维码,请及时登记银行账户并上传生育登记服务证。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8621201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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