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863R/2025-1114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09
- 发布单位:
- 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岭市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公告
2024年3月至5月,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市2021年以来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我市于2024年7月9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台审农调报〔2024〕6号),指出了我市在土地综合整治决策部署、目标绩效、项目管理、资金筹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市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推进还有待加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温岭市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温岭市耕地保护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将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完成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信息系统中项目的信息和数据更新,涉及的子项目、整体验收的项目与项目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及时召开新上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和评审会,确保上报新立项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通过大幅降低实施目标的方式完成验收,新上报2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已顺利通过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省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部分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多次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等项目的实施。邀请省厅、台州市局相关业务专家,帮忙指导加快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发〔2025〕7号),保障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加快工程进度,顺利实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调整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针对新上报的土地综合整合项目,及时召开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会和评审会,切实加强对新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管理工作,新上报的2个项目已顺利通过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
严格按照《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核心指标值数据,保障投资额等核心指标值数据填报的真实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存在漏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2个项目验收不严谨,多验收或多认定高标准农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已向箬横镇人民政府收回(中库村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多补助的5.404万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认定项目的验收入库流程,并严格要求开展认定入库工作。印发《温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同机制》的通知(温农水〔2025〕41号),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两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力造成耕地‘非农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已拆除箬横镇五房村的亲水平台,并完成复垦和水稻种植。已完成对松门盐场被倾倒渣土的水田修复工作,并完成地块水稻等农作物种植。截止2024年12月底,项目区内55.87亩新增耕地已变更为水田,剩余1.8亩已于2025年6月前作为水田上报2025年度日常变更,待上级审核。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1家企业的地块补偿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已制定出台《新河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决策,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我市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