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 > 松门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关于对松门镇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20250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7-22 16:20 信息来源:松门镇 浏览次数:

林满虹代表:

你在松门镇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龙门小学土地归属权纠纷的建议》(第20250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松门镇第二小学龙门校区前身为龙门中学,后经校网调整并入松门二小管理,更名为松门镇第二小学龙门校区。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该校区实施统一集中办理权证,属于国有资产,于2018年12月7日完成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为浙(2018)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26348号。随着生源数量减少,松门镇第二小学向温岭市教育局、松门镇人民政府提交校区暂停办学,经商讨同意龙门校区于2024年秋季暂停办学,原校舍由温岭市教育局与松门镇人民政府协调统一安排处置。在今年的全国教育均衡市(县)创建中,龙门校区相关资产数据(运动面积及教学辅助用房)已并入松门镇第二小学一起上报。目前松门镇第二小学龙门校区处于资产闲置状态,未将其对外租赁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

感谢你对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松门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