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59X/2025-1114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人防〔2025〕40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22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关于温岭市松门小学迁建工程易地建设核实与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2 17:12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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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温发改设计〔2025〕2号(项目代码:2312-331081-04-01-4674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0812025GG0098580号),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温岭市松门小学迁建工程地面建筑面积为20249.55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809.98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一千平方米的,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根据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减负降本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项目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8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