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交易信息 | > 国有产权交易 | > 交易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18 16:47: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委托,本公司将对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南村(东焦湾区块)建筑物拆除及残值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转让标的: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南村(东焦湾区块)建筑物拆除及残值转让(不含拆除后的建筑渣土及建筑垃圾),具体范围参考红线图标注(详见-附件),拟拆除建筑面积约46810.31㎡,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不影响本次竞价结果。
谨慎提示: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拆除后的建筑渣土及建筑垃圾,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其堆放至指定地点(东焦湾村庄规划边上)。请各位意向竞价人咨询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谨慎参与竞价。
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47.8万元(不设保留价)。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6、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价款须在2025年8月4日前付清。
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给受让方;
(2)拆除范围: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南村(东焦湾区块)待拆除区域内转让方交付的建筑物(含房屋基础)、水泥地面、围墙等附属物均需拆除、清运,具体范围参考红线图标注(详见-附件)。拟拆除建筑面积约46810.31㎡,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
(3)非拆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拆除区域内树木、绿化、渣土层;
②拆除区域内的横东线水泥地面;
③拆除区域内的地面电线、电杆以及地下电缆线、管道等。
(4)受让方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在用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
(5)受让方须在转让方通知进场后60日内根据转让方要求拆除并清运完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包括房屋基础拆除与重新填平(不得损坏地下管线)。建筑物拆除后的地面标高,必须与房屋周边现有的地面标高保持相同,拆除并清运后要求场地保持平整,须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二、竞价申请方资格条件及审核方式:
1、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三、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及保证金交纳: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或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wlcqjy.com)。
3、网络报名手续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办事指南”《产权网络竞价竞买方操作手册》。
4、竞价方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4: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须上级企业账户转账的除外)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如遇须上级企业账户转入,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地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实地踏勘时间: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
2、实地踏勘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南村(东焦湾区块)。
3、实地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605860696
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55开始。
六、资格审核:
竞价方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转让方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价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价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特别提醒:
1、标的实际情况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拆除及清运所须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价方竞得标的后,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如拆除作业时涉及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价方自行承担。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方认可并遵循本公告的所有条款,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3、如遇残值丢失、不可抗力等,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竞价方自行承担。拆除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竞价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1、转让方有权在报名截止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转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的原因,本公司及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方自负,竞价方不得向转让方和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2、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3、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4、《产权网络竞价竞价方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5、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九、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或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http://wlcqjy.com/)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十、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楼,电话:0576-86208413。
温馨提示:可点击左下方附件“竞价会资料、红线图及照片”获取详细内容!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