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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河镇塘家洋村王妹岳等2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8 15:49 信息来源:直属人员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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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新河镇宅基地告[2025]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温岭市农村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报的建房户有关资料,经实地踏勘,并对建房户的初步审查,拟同意以下建房户进行建房,现按照规定进行建房资格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单位:平方米

序号


(街道)

建房户

有效人口

原有老屋

老屋处置

新建宅基地情况

备注

间数

占地
面积

拆除

调剂

保留

间数

建设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檐口
高(米)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间数

占地
面积

1

新河镇

塘家洋村

王妹岳

2

2

100.69

1

52.63

/

/

1

48.06

1小套

塘家洋村

46.6

261.7

11.2

拆一还一

2

新河镇

塘家洋村

王岳祥

4

2

89.43

2

89.43

/

/

/

/

1大套

塘家洋村

94.6

531.5

11.2

拆二还二







































1、公告时间:2025718—2025728(10天);

2、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批准上述建房户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和规划许可。联系电话:86598070                                                        附件:规划红线图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〇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