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5-11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5J0625号建议的答复
温综执函〔2025〕34号 A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5J0625号建议的答复
王夏彬代表:
你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马路市场整治的建议》(第2025J062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指出的马路市场存在的交通拥堵、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舆论风险等问题,与我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所遇到的问题清单高度吻合。尤其是您提出的“疏堵结合、分类治理”“负面清单制度”“智慧治理”等建议,为我市马路市场整治提供了重要思路。我局将充分吸纳建议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2022年以来,我市开展了马路市场整治,由属地镇(街道)总牵头负责开展,统筹辖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执法合力。出台了温岭市马路市场(疏导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本区域内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流动摊贩综合治理。2022年7月1日,全市农贸市场和马路市场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在石桥头镇召开,会议要求各镇(街道)要压实责任,理顺机制,强化协同求实效,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指导、做好执法保障、及时清理摆摊设点行为,疏堵结合,开展好马路市场和各疏导点通行秩序管控工作。今年,我局延续开展马路市场整治提升工作,积极谋划制定科学实际、操作性强的方案,将马路市场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中去,逐步推进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要以“疏堵结合、稳步化解存量、有序控制增量”为原则,加强力量统筹,织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形成时间较久的“马路市场”,要按照“一点一策”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工作方案,坚持“疏堵结合”的工作方法,建设盘活一批“疏导点”,引导经营户到疏导点开展经营活动,落实疏导点的管理主体,加强疏导点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对于社会反响大、影响交通及学校周边的马路市场及流动摊贩,要坚决予以取缔清理,并落实专人实施定人定岗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宣传教育先行,执法文明规范,防止发生舆情。
二是聚焦重点,强化治理。在主城区范围内,依托街路长工作制,加强网格化管理,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在114条主次干道上安排122名街路长,确保学校周边、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的市容秩序和交通安全。同时,依托城市治理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和交办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开展马路市场整治132次,出动701人次,劝离流动摊贩283起,清理占道物品72处。同时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我局已经将相关执法事项赋权到乡镇,在各个乡镇设立执法队伍,全力为各乡镇提供执法支撑,以执法保障助推各乡镇的马路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协同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日常管理职责,同时,建立由各镇(街道)牵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和交警等多个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联合整治,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下阶段,我局将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努力提升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强化开展联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始终营造整治高压态势。
感谢你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容管理科 联系人:李妙根
联系电话:15267682923 邮 编:317500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