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5-1111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25J0929号建议的答复
杨福仁代表:
你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建
筑垃圾治理,助力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2025J092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各级高度重视装修垃圾处置工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出台的《浙江省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也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做了相应要求。为全面提升全市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我局通过落实制度保障、完善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跟进等手段,不断加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保障,加强统筹推进。
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温岭市建筑(装潢)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城管委〔2021〕1 号),《温岭市“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函〔2022〕10 号),按照“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安全转运、资源利用”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全市统筹,政府做好规划布局、行业管理和优化营商等工作,全面提升建筑(装潢)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减少或杜绝环境风险隐患。完成《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温岭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年)》《温岭市建筑(装潢)垃圾分类处置布点规划》编制,合理布局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和各镇、新区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依托温岭市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市级统筹、跟踪督导、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及时对装修垃圾分拣点位建设进度落后镇街进行通报和督查推进。
(二)搭建处置网络,实现能力提升。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努力搭建全市三级建筑(装修)垃圾分拣网络。即村(居)、小区设立建筑(装修)垃圾存放点,由专业收运队伍定时清运至各镇、新区的建筑(装修)垃圾分拣点进行有效分类分拣,或直接清运至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可再利用的建筑(装修)垃圾由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再生利用。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分拣点7处,已选址12处,设立存放点98个。装修垃圾根据《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实施分类处理,经分拣后分类处置,可焚烧的垃圾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置,可再利用的由资源化处置企业经分拣、粉碎后再生利用,实现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积极培育资源化利用企业,目前已运行装修垃圾处置企业3家,年处置能力176万吨。同时依托市国有平台积极开拓提升装修拆建垃圾处置能力,目前市城发集团投入移动式处置设备,对相关拆迁项目区块的拆建装修垃圾进行就地处置利用。运行以来,共处理装修垃圾56万余吨。
(三)强化执法跟进,严格落实管理。
加强装修垃圾清运公司的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运输车辆实现“四统一”,即统一颜色、统一顶灯、统一GPS,统一密闭。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分拣中转站并及时清运,健全装修垃圾处置台账设置(涵盖清运地点、处置方量、处置方式等关键信息),做好装修垃圾的分类处置工作。目前,共备案建筑(装潢)垃圾清运企业16家,备案车辆39辆。加强对物业公司、无物业小区、临街店铺装修垃圾处置的指导与管理。将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管理纳入店铺“门前三包”范围,要求物业或经营业主必须与已备案清运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还需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措施,并做好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建立装潢垃圾gps监管平台,将所有运输备案车辆纳入实时监管。落实执法跟进,认真落实各中队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经举报、巡逻发现的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及时清理,并实行联单处罚、倒查追究制度,将全域巡逻与重点监测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装潢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2024年以来,共查处建筑(装修)垃圾案件83 起,罚款金额 42770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分拣网络建设,抓好源头分类管理。认真做好装修垃圾源头分类管理,通过考核、督查等手段,积极推动装修垃圾收集点、分拣点建设落地,运用信息化平台,逐步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纳入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是培育优质产业项目,鼓励实现资源化利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研究精简市属国有及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经营建筑装修垃圾再生利用的研发、生产及利用的程序。对装修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予以政策等方面支持,进一步提升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参与氛围。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对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认知,调动居民和企业参与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积极性。深化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为行业发展筑牢技术与人才根基。
感谢你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 联系人:袁康康
联系电话:13586099999 邮 编:317500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