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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印发温岭市经济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草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10:55 信息来源:松门镇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及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松门镇人民政府起草的《关于印发温岭市经济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草案)》(见附件)全文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16日下午下班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松门镇人民政府处,联系电话:0576-89051771, 传真:0576-89051829,地址: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经济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初稿).docx

关于出台《温岭市经济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松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