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5-11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5〕116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5年农水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农水安全工作,现将《2025年农水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26日
2025年农水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农水系统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管理提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农水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教育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安全会议第一议题,各科室各单位要把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和职工培训内容。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农业农村和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纵深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持续性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分管班子成员亲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定期组织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跟踪推进情况,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具体措施落实落地,局安办定期调度各单位行动推进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加大问责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业务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按照《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监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人每年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其他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各科室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4.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重点督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机、农村沼气以及农家乐等重点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今年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重点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人落实“六做到”,现场负责人落实“六必须”,一线从业人员落实“六务必”。将外包、外租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5.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着力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经教育整改不力的,依法从严执法,形成监管威慑。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前追+后追”,刚性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两个规定”,推动履职尽责,运用法制手段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分类防御
6.加强农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今年力争报废淘汰老旧农机30台套以上,实现较大以上农机事故零发生,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镇级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组织力量,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加强农用无人机所有人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确保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联合公安等多部门开展专项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共管合力。深化有限空间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围绕“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持续深化监管措施,坚决杜绝沼气池和畜禽粪污贮存池等有限空间生产事故发生。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努力做到沼气业主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100%,沼气设施巡查覆盖100%,安全警示牌设立100%,制度上墙100%。继续开展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按照分类因地制宜原则,应拆尽拆或改做他用或封存,到2025年底前100%完成。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通过发放或签订“告知书”、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醒督促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督促进一步规范购销台账,落实氯化苦、磷化铝管控措施。组织收看“浙里植保”空中课堂,开展科学安全用药“百千万”大培训,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1%以上。加强农家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合相关单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安全防治情况。全面摸清果蔬加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畜禽屠宰等领域冷库使用主体底数,建立管理清单,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加强种植养殖领域生产设施用房安全管理指导,进一步明晰农事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主体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全面开展畜禽屠宰领域生猪屠宰GMP规范提升,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生产安全监管。
7.加强水利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监管,把巡查作为日常监督和过程管控的重要手段,进一步规范巡查要求。深入推进水利领域风险隐患查找、研判、防范、预警与处置,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年底前,在建工程、在册运管工程100%完成“六项机制”建设。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吊篮、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的监督检查。持续做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工作,严防路面塌陷等安全事故发生,开展水库、水闸、山塘、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8.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所属办公区域、物资仓库、单位食堂、发电机房、出租房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督促落实防火分隔规定,确保建筑工地临时用房等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保障消防通道、散通道申通及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9.持续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隐患标准化排查工作,迭代完善水利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参考清单,指导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规范表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力度,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建立安全预防管控体系
10.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推进农水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
11.深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普查工作,构建重点风险隐患防控清单管理体系,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措施,实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销号闭环管理,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水库山塘大坝、海塘涵闸、重要堤防和水文监测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抓好各类安全规范的贯彻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大小隐患闭环处理,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行。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安全服务。
11.强化关键时段防控。针对全国“两会”、春节、汛期、春耕备耕、三夏、三秋、“五一”及“国庆”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风险研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死守,确保平安。
五、大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
1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春耕备耕”“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宣传等活动,积极参与“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1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今年局安办将组织开展两次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同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避险逃生能力。
六、夯实基础,强化保障
14.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变革。全面推广“浙农机”应用,提升农机安全监理领域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电子证照应用。认真完成“三年行动平台”“透明工程平台”“水安系统”等平台信息上报工作,每季度对上报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督导,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鼓励相关单位引导水利项目建设单位运用视频监控、AI智能识别技术,聚焦工程建设现场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的精准识别,赋能提升项目现场整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安全风险超前感知预警。
1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
附件:2025年农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
附件
2025年农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
序号 | 重点工作 | 时间安排 | 牵头科室 | 参加单位 |
1 | 对各科室开展安全生产考核 | 1月 | 局安办 | 考核组 |
2 | 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 2月-3月 | 局安办 | 各单位、各检查组 |
3 | 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 | 3月 | 防御中心 | 各检查组 |
4 | 召开一季度系统安全会议 | 4月 | 局安办 | 全系统、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
5 | 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 4月 | 局安办 | 全系统 |
6 | 开展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培训 | 5月 | 建设科 | 水利线相关单位 |
7 | 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 6月 | 局安办 | 全系统 |
8 | 半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会 | 7月 | 局安办 | 局党组,各科室、单位 |
9 | 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 | 7月-8月 | 质监科 | 农业线相关单位 |
10 | 开展安全隐患集中大整治 | 9月 | 局安办 | 全系统 |
11 | 召开三季度安全生产会议 | 9月 | 局安办 | 全系统、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
12 |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 10月 | 局安办 | 各单位、各检查组 |
13 | 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 11月 | 办公室 | 全系统 |
14 | 召开四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暨年终安全总结会 | 12月 | 局安办 | 全系统、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