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25J07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30 11:49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许加斌代表:    

 在市十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级租赁企业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单位对的提案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村级租赁企业安全监管问题纳入市人大“三问一评”重点监督事项,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村级租赁企业整治工作,截止6月25日,全市共排查出租村集体165个,承租企业1752共检查村集体172家次,承租企业1993家次,发现问题2321条,已整改2302条,责令限期整改11家,关停2家。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治理村集体管理难题

一是全力整改“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管缺失”问题。针对排查出的村级租赁企业底数,要求属地镇街道建立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督促村集体出租前向镇街道备案,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不得承租企业的类型。

二是全力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要求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村集体、承租企业严格按照《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浙安委办〔2023〕33号)落实各自职责。逐一落实村集体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对承租企业统计协调管理,对承租企业开展定期检查。承租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承租企业已100%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是全力整改“租赁双方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明确村集体必须要落实一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区范围的安全检查,各承租企业安全员、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共同参加。进一步规范镇、村、企三级台账,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管理看板,公布组织机构图、网格划分图、风险管控“四色图”,开展经常性安全管理工作。

(二)坚持靶向攻坚,分级分类整治村级租赁企业

一是全面排查,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前期地毯式排查,对165个村集体涉及的租赁厂房进行分类,其中涉及无产权证、未经消防验收的村集体79个,厂房205幢,改变使用性质19幢,存在影响安全的违章建筑19个。同时根据承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建立隐患清单,督促村集体和承租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

二是制定评分标准,开展分级管理。针对面上存在的隐患问题,深入研究整治措施,在不考虑厂房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参考台州市企业安全“一场多租”评分标准,制定细化了温岭市村级租赁企业评分标准,总分1000分,900及以上的为优秀、800-899为良好、700-799为达标、699以下为不达标,全面分析村级租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通过整治,对经过整治仍不达标的13个村级租赁企业责令不得出租,截止6月25日,在165个租赁企业的村集体中,优秀21个,良好37个,达标107个。

(三)坚持长效管理,全面建立村集体出租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网格化监管。明确要求各镇街道落实村集体 “厂中厂”企业由班子领导、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员“四级网格”包干责任制,并将网格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各级网格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村集体出租行为。

二是强化标准化排查。要求各级网格员要认真学习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手册》,按照“检查手册”开展安全检查,并熟练使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到系统,落实整治闭环。

三是强化严格执法。坚决实施“四个一律”措施,对承租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的,一律追究出租方的责任;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整治以来共关停企业2家。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村级租赁企业安全管理问题是全市安全监管领域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问题隐患较多,整治难度较大的领域。务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持之以恒抓好村集体厂房出租安全问题,坚决不能“带病出租”“带病生产”。

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对村集体出租厂房落实严管措施,对村集体出租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职责,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倒逼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村集体也必须落实出租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台账,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涉及二房东出租的,更要落实好出租方主体责任。

三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针对村集体出租厂房突出问题,梳理重点隐患清单,特别是对存在“否决项”的隐患和不达标的村集体租赁企业要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把隐患清零。同时,进一步规范出租、承租行为,下沉监管力量,针对性开展检查执法,并建立执法定期通报机制,加大曝光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形成高压态势,真正让村集体出租企业监管整治工作“紧起来、严起来”。

        感谢你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  联系人郑辉 

        联系电话 0576-86XXXX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