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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15:12 信息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73号)工作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编制了《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场地限制或国家秘密等情形列入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做实做细“应进必进”工作 ,严禁“明进暗不进”。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提供规范化服务。

三、各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或新下放事项等情况,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对《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于调整的事项,各单位要确保相关工作衔接顺畅。

附件: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6月9日

附件

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序号

所属部门

事项名称

备注

1

市公安局

申请强制戒毒人员探访安排

列入浙跑改办字〔2018〕34号文件不适宜进驻事项目录

2

监管场所网上视频会见

3

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申请

已划转到市社会治理中心

4

市交通局

临时客运标志牌核发

列入浙跑改办字〔2018〕34号文件不适宜进驻事项目录

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

场地限制

6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

7

城建档案查询

8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注册)

列入浙跑改办字〔2018〕34号文件不适宜进驻事项目录

9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转移)

1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换、补领

1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换、补领

12

动物检疫证明核发

13

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核发

14

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

15

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年检

16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换、补领

场地限制

1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注销抵押

18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抵押

19

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档案封存或解封

20

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及其牌照注销登记

2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迁出变更

2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整机或主要部件变更

2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信息变更

24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转入变更

25

外籍拖拉机及驾驶人备案(信息登记和核实)

26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

列入浙跑改办字〔2018〕34号文件不适宜进驻事项目录

27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场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