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 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16:33: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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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太平街道南门街邵家里的台门一宗(建筑面积为17.69平方米)、上间四宗(建筑面积分别为50.93平方米、49.85平方米、51.68平方米、17.85平方米)及通道一宗(建筑面积为15.59平方米),上述台门、上间及通道合计建筑面积为203.59平方米,坐落在《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东门路(A、B、C地块)和坊下街(长大楼以东地块)旧城改造区块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16〕25号)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内,我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发布权利申报公告,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5月13日组织相关权利主张人员在卖鱼桥社区进行调解,就权属和份额分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机关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提请温岭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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