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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6-28 10:11 信息来源:温岭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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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1

民生服务

收养登记

承接部门:市民政局
工作方式:由市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

民生服务

对违规领取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追缴

承接部门:市民政局
工作方式:由市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

平安法治

出具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

承接部门:市司法局
工作方式:由市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

社会管理

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

承接部门:市民政局
工作方式:由市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

社会管理

地名信息数据核查

承接部门:市民政局
工作方式:由市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

社会保障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7

社会保障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方式:审核申请资料及现场勘察企业用工用时情况。

8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事项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方式:采取告知承诺制模式办理许可,由申请主体承诺资料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合规,市人力社保局先行审批,规定时间内开展事后检查。

9

社会保障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方式:采取告知承诺制模式办理许可,由申请主体承诺资料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合规,市人力社保局先行审批,规定时间内开展事后检查。

10

社会保障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核准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方式:由市人力社保局收件后上报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11

社会保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 、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方式: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主体对申请资料承诺真实有效、合理合法,市人力社保局先行审批,在规定时间内事后开展检查核查。

12

社会保障

企业招用未成年工登记

承接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方式: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及体检情况审查,了解企业对未成年工的用工用时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13

自然资源

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

自然资源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

自然资源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

自然资源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

自然资源

对重建、扩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

自然资源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

自然资源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违反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

自然资源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

自然资源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

自然资源

对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

自然资源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

自然资源

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

自然资源

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

城乡建设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

城乡建设

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关物品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

城乡建设

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篷等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

城乡建设

对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0

城乡建设

对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1

城乡建设

对在道路上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以及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2

交通运输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3

交通运输

对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未随船携带或者遗失后未及时补办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4

交通运输

对制造、维修、销售、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禁用渔具或者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5

交通运输

对大中型捕捞渔船未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辅助渔船收购、转载渔获物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大中型渔业船舶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6

交通运输

对不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7

交通运输

对停泊或装卸作业时造成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有害物质散落或溢漏,污染渔港或渔港水域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8

交通运输

对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造成渔港或渔港水域污染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9

交通运输

对未经批准,在渔港内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0

交通运输

对在闸坝上下拦网捕捞等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1

交通运输

对使用过期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2

交通运输

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规定证件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等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3

交通运输

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4

交通运输

对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5

交通运输

对在渔港内倾倒污染物、垃圾、有害物质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6

交通运输

对船长未确保渔业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未保证渔业船舶的正常值班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7

交通运输

对渔业船舶船长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管理,不执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渔业资源养护和防治船舶污染等规定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8

卫生健康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承接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工作方式:由承担各级妇幼保健职能的医疗机构进行项目管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接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49

卫生健康

门诊费用报销

承接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工作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统一办理。

50

卫生健康

住院费用报销

承接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工作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统一办理。

51

卫生健康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承接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工作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统一办理。

5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行政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4

应急管理及消防

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违法的危险物品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或失实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费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6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7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以及被责令改正且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依法处置、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9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瞒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不立即组织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化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0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1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依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2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向不具有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其他许可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零售经营者供应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按照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8

应急管理及消防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3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4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5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工(库)房没有设置准确、清晰、醒目的定员、定量、定级标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向零售经营者或者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工(库)房、安全设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测、检修、维修、改造作业前,未制定安全作业方案,或者未切断被检修、维修的电气线路和机械设备电源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挠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6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有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仍从事鉴定工作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泄露化学品单位商业秘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提出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7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等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等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等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等登记企业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者不如实填报登记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等登记企业拒绝、阻挠登记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8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9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生产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1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隐瞒有关情况等手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2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未按照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仪器、设备、装备和器材的,或者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以及未配备监护人员,或者监护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3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规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粉尘涉爆企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粉尘涉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或者未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粉尘涉爆企业未按照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未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或者未及时维护相关信息档案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粉尘涉爆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发包单位违反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发包单位违反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4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下非煤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违规将部分系统及其设备设施分项发包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承包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承包单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承包单位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非煤矿山承包单位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进行跨省作业,以及跨省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的单位,未按规定书面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未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5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质勘探单位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尾矿库未按规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被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将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尾矿库年度、季度作业计划,按照作业计划生产运行,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尾矿库出现重大险情未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抢险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违规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未在一年内主动实施闭库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6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未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定事项进行变更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不采用爆破方式直接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作业,台阶高度超过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分层开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上部剥离工作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7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未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进行排险作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使用人工装运矿岩,或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废石场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8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泄漏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利用执业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虚假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5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超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6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7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8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99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00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01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02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03

应急管理及消防

建立微型消防站

承接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04

应急管理及消防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承接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作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