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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043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27 16:45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吴丽丽、林伟仁委员:

你们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50430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筹资水平问题

医保基金“保基本”的定位,决定了医保筹资水平短期内不会也不能大幅提高,随着人口红利消退和老龄化的加剧,尤其是城乡居民医保每年参保人数都在下降,医保基金收支的剪刀差逐步缩小,基金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2023年、2024年,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位1660元/人·年,在全省同时期处于较低水平,2025年,台州市已将筹资标准上提至1825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30元/人·年),筹资标准已处于省内中游水平,基金支出压力预计较前两年会有所改善。

二、关于异地就医

自各级医保部门成立以来,各项医保便民、惠民政策不断推行落地,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和就医体验感稳步提升。在异地就医方面,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开通异地联网结算100%,全国范围内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机构数量持续增长;异地联网结算从省内异地结算发展到跨省异地结算,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不断提升,群众就医结算越来越便利,免去了异地大额垫资的困扰;城乡居民医保台州市外住院报销比例从50%提升到60%,群众异地就医的负担进一步减轻。一方面,这些政策为病人打通了前往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就医的“高速公路”,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病人的外流;但另一方面,这也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结算,保障其享有自主就医的权利和待遇,体现了医保为民的初心。

三、关于支付方式改革

我市自2020年起实施住院费用按DRGs点数法付费,实行“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异地住院费用支付方面,异地住院病例由参保地按项目支付给就医地医保,就医地医保按照当地DRGs政策付费。目前我省正在推行“全省统一支付价病组”,即全省其他地市的参保人在杭州市主城区住院,医保按全省平均费用支付,首推为10个病组。

四、下阶段措施

2022年起,台州市已实现医保政策市级统筹,县市区医保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的执行。下阶段,我们将针对当前异地就医形势积极贡献医保力量,持续向上呼吁通过扩大DRG全省统一支付价病组、推进“长三角医保目录一体化”、适度增加非转诊自行外出就医个人自付比例、加强异地就医医保基金监管等举措,减少医保基金外流。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颜逸璇

联系电话:8061069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