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758U/2025-1105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发布单位:
- 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J1604号建议的答复
郏林辉、邵贤君、童喜标、叶玲玲、曾桂芳、刘君波、李巧等7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温岭西海岸环境保护与垃圾清理的建议》(第2025J1604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适当优化资金投入,保障垃圾清理持续。
目前全市每年安排预算200多万元用各渔港保洁开展工作,用于港内日常保洁和中转的费用,还包括个别沿线岙口滩涂上的陈年垃圾清理。对于目前温西海岸垃圾堆积及当前资金投入的情况,我们将综合考虑市财政状况,适当统筹优化各渔业镇保洁资金配置结构,尽全力保障坞根片区乐清湾西海岸垃圾清理经费。
二、组建清理专业队伍,提质扩面垃圾治理。
目前海洋垃圾清理由各渔业镇委托保洁公司开展,并予以一定补助。承包单位日常使用船只在港区海域内进行垃圾清理,与陆上环卫对接,将船上的垃圾转运至环卫中转站,最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为了确保清理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环保意识,将督促坞根镇通过引入市场化专业运营机制,加强筛选具备专业资质的保洁服务商,切实做好海洋垃圾收集、运转和处置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建立"监测-评估-清理-监管"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全市海域垃圾常态化治理。重点强化岸滩垃圾动态监测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每季度实施1次)、海洋垃圾人工监测等立体监测手段,2025年将实现全市海域岸滩无人机航测全覆盖。建立"监测-清理"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组建专业保洁队伍,确保问题岸段在接收通报后一周内完成清理作业。
三、建立数字长效机制,科技赋能闭环处置。
对于海域环境的垃圾清理,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2021年9月,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与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了《温岭市“检海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探索“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助推温岭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沿海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根据部署成立代表小组持续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跟踪监督,到总结评估阶段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对各职能单位开展集中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测评考核的重要指标。深化“蓝色循环”应用支撑,在沿海一线设置3个“蓝色循环”数字化应用试点(箬山小蓝之家、石塘小沙头小蓝之家、石塘镇渔港码头小蓝之家),与再生资源企业合作开展循环处置利用,构建形成“市场化垃圾收集-国际化认证增值-高值化资源利用”全流程闭环管理。2022年投运以来,累计清运61.4吨废塑料瓶、1392吨废渔网,我市“蓝色循环”经验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正面报道。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小蓝之家”规范化运行、智能化改造。
四、聚焦海洋保护教育,普法宣教凝聚共识。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平台,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力量,深入村社、海塘、水产养殖户、企业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重点宣传有关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此外,还将督促坞根镇监督保洁委托单位履行职责,在垃圾收集的过程中通过横幅、喇叭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沿岸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杜绝随意往海面乱抛垃圾。多渠道开展宣传,通过推出研学专线、发布《净海倡议书》、拍摄主题宣传片、承办全国净滩公益活动(第八届)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检海行动”和海洋垃圾治理,2024年累计动员群众参与净滩活动 近万余人次。多维度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实践基地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渔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五进活动,定期举办普法讲座,切实增强群众保护海洋、爱护海洋的法治意识。下一步,持续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性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成为美丽海湾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践行者,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渔船渔港科 联系人:毛世卫
联系电话:0576-86105125 邮 编:317500
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