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758U/2025-1105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发布单位:
- 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J1204号建议的答复
冯玲岳、颜琦波、陈连明、梁建平等4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金清大港两岸船舶停放的建议 》(第2025J1204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反映的问题非常实在,我局非常重视,多次会同农水、海事和滨海镇等部门实地踏勘,并召开相关会议,发现金清大港区域停泊渔船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隐患:一是环境污染。伏休期约有四、五百艘船只停泊,日常维修保养产生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且有倾倒迹象,影响港内环境保洁。二是碰撞风险。上游为廿二洞闸,暴雨汛季开闸泄洪,会导致船舶碰撞、倒排、脱锚可能,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三是开闸泄洪,受密集停靠船舶影响水流,再加之停泊港作用加快河床淤积,又影响到水流排洪。
作为港渔主管部门,我们将从四方面入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是提高登船检查频次,加强防治污染宣传,加大对在金清大港内电焊、喷砂、油漆等修船行为的打击力度和乱排油污、倾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会同滨海镇加强对停泊船只的调查摸底,掌握船舶基础信息,便于逐船对船东、船老大开展政策法规教育,提高防护意识,提醒过桥时小心避让桥墩保护设施,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慢速稳行通过。三是该区域整体属于金清避风港水域,传统上为各类船只习惯性停泊区域,我们将加大登船宣传力度,引导船舶在开闸泄洪时加固锚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联合滨海镇对渔港渔船全面摸排,对违反伏休管理的外地船号,在抄告船籍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求召回至船籍地伏休的同时,责令外地船只限期离港。对仍不听规劝返回船只,商请上级部门支持,予以拖离到安全水域集中停放。并要求海事部门对管辖船只统计列出处置时间表,挂图销号。
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执法综合科 联系人:郑玲斌
联系电话:17757655929 邮 编:317500
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