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4 16:03: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6月16日上午,温岭市召开“吨产论英雄”水价激励改革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温岭市“吨产论英雄”水价激励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回答媒体关心的相关提问。中国报道网、浙江之声、望潮新闻客户端、温岭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谢立明,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相荣,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主任柯连凤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一、科学量化节水成效,分级激励企业增效
我市将建立覆盖全市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企业的用水绩效评价机制,从“单位用水量工业增加值、税收、就业人口及用水重复率”四维度设定差异化指标,权重分别为60%、20%、15%和5%。企业按用水绩效评价分档评分,并根据得分划分为L1(领跑类)、L2(鼓励提升类)、L3(辅助提升类)、L4(落后整治类)四类,实行动态管理。L1类企业将优先保障新增合理用水需求;L3类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加强节水工作提示单,督促加强用水管理;L4类企业则面临节水整改及指标核减,要求企业限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制定水效提升“一户一策”,督促企业实施节水改造,采用节水型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循环利用率。评价结果直接关联企业初始用水指标核定,形成“高效用水有激励、低效用水受约束”的鲜明导向。
二、完善要素定价机制,释放市场调节潜能
改革将完善企业初始用水指标核定规则,以企业近三年用水情况、用水效率及用水绩效评价结果为基准,通过现状用水量和综合增减系数来动态调整年度指标。根据上述核定方法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于每年11月初步确定企业下一年度初始用水指标,并通过网站公示或发函征求企业意见。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对公示或征询意见予以确认并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认可。意见确认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下达最终年度初始用水指标。该指标即作为企业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同时,建立用水指标交易平台,企业年度实际用水量超过初始用水指标的,支持通过交易方式获取新增指标,节余指标按分档定价:年度交易水量指标占比在30%(含)以下部分,交易价格为现行水价的0.1倍至0.5倍之间;年度交易水量指标占比在30%以上部分,交易价格为现行水价的0.5倍至1倍,其中交易水量占比上限为年度初始指标与实际用水量之差。而对超指标且未获等量新增指标的企业,将降低其下一轮次用水绩效评价等级并适度核减初始指标。此举既盘活存量水资源,又通过价格杠杆倒逼企业提升用水效率。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严格审核交易流程,并于每年12月组织集中交易,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三、强化监管体系保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我市将持续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引导,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共同落实节水激励措施并严格监管初始用水指标交易,同时引导公共供水企业做好工业企业用水数据的统计与按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定期通过平台公布企业用水绩效评价结果及用水指标交易情况,促使企业优化用水行为。此外,我市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推广企业节水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强化企业节水理念,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之后将修编《温岭市非居民用水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管理实施意见》,12月前完成用水量在1万方以上工业企业用水绩效评价并启动超定额加价收费。未来,我市将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水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领域聚集。
“吨产论英雄”水价激励改革作为深化水资源管理创新的关键探索与实践,不仅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构建现代化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的生动样本。通过科学评价、市场激励与严格监管的协同发力,将有效激发企业节水内生动力,引导企业主动优化用水结构、提升用水效率。为温岭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