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2024年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9 11:26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为加快温岭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30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和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46号)、《关于印发温岭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商务发〔2024〕47号),经第三方审计,本次对我市成功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3个项目进行资金预拨付,涉及温岭多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锦钛商贸有限公司、台州金舜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共计预拨付资金1405856元(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反映,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89939583。

温岭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拨付明细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企业

拨付

金额

1

大溪镇商贸中心

温岭多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70529.39

2

箬横镇商贸中心

台州市锦钛商贸有限公司

279992.30

3

泽国金舜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

台州金舜商贸有限公司

1055334.31

合    计

14058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