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胡明生)

发布日期:2025-06-18 09:09: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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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生(3622**********4454):


你方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一案,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编号为温综执罚告字〔2025〕第000469号的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3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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